临清市国税局坚持以“执法公正严明、服务优质高效”为目标,从分析问题入手,强化政策宣传,加强日常管理,实现了车购税征收的平稳过渡。截止今年10月,累计办理车辆完税证明99辆,共征收入库车辆购置税28.56万元。
一、分析问题,明确车购税管理的着力点
为了增强车购税管理的针对性,该局进行了广泛的调查研究,组织有关人员进行了座谈,分析车购税管理中存在以下问题:
一是纳税意识淡薄。车购税开征以来,大部分车购税纳税人为自然人,特别是购买“三小”(农用车、摩托车、挂车)车辆的纳税人,他们对税法了解甚少,缺乏自觉申报纳税的意识。
二是费改税以后,地方交通部门不再将车辆购置税作为办理营运证、注册牌照的必须前置程序。有的为争取车辆上牌或办理营运手续的数量,在纳税人不提供完税证明的情况下,为区域外的车辆办理车辆注册登记或办理营运手续。客观上助长了“三小”车辆纳税人偷逃车辆购置税愈演愈烈。
三是征管查脱节。国税部门没有上路检查权,形不成征管查的合力,使车购税检查环节出现空档。同时,车辆税收管理部门不能系统有效对车辆生产、销售、上户、使用、变更、报废等环节全过程监督管理,缺乏法律赋予的手段。信息利用率较低,各单位比对较难。
二、强化宣传,提高纳税人的纳税意识
增强纳税人纳税意识是提高车购税管理水平的关键。该局通过开展广泛的车购税政策宣传活动,不断增强纳税人依法纳税意识。
一是充分利用网络资源。通过INTERNET网“临清市国家税务局网站”、《临清周讯》、纳税服务厅及机动车销售场所发布、张贴《关于车辆购置税纳税服务网点设置的公告》,扩大相关政策宣传面。
二是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印制相关资料发放给车辆经销点,让纳税人在购车的同时及时了解到办税流程、所需资料和时限要求等情况;运用广播、电视等方式向社会广泛宣传车购税的有关税收政策。
三是积极结合媒体宣传。该局分别在《聊城日报》、《临清周迅》发表了关于车购税宣传的文章,根据《聊城市国家税务局新版车辆购置税征收管理系统推行工作专项目标管理考核标准》,聊城市局对该局给予加分奖励。
三、完善措施,实现车购税管理的精细化
该局在提高纳税人纳税意识的同时,进一步完善了车购税的征管措施,努力实现车购税管理的精细化。
一是加强档案管理。将交通局的车辆购置税档案全部接受过来,购置了专门档案厨存放,并明确专人保管。05年以来,他们根据税收征管档案管理办法对车辆购置税档案进行了统一规范要求,一车一档,包括征管档案案卷目录、申报表、机动车辆统一发票报税联及身份证、合格证、完税证、行驶证、机构组织代码证复印件等内容,保证了基础信息采集质量。
二是严格销售发票管理。加强销售统一发票的管理,严格要求各机动车辆经营户按规定向购买者开具机动销售统一发票,并按月报送《机动车销售月报表》,便于及时了解机动车销售情况。
三是加强变更纳税审查。严格对机动车辆过户、转籍等变更手续的纳税情况的审查,将征收窗口前移,争取在公安机关车辆管理机构征收大厅内设置办税窗口,派专人征收。
四是建立信息反馈机制。加强与公安机关、农机部门的协作配合,定期按月互通车辆登记注册、纳税人缴纳车购税等相关信息。
四、规范高效,为纳税人提供优质高效服务
在严格车购税征收管理的同时,该局还注重落实为纳税人服务措施,为纳税人办理车购税申报纳税提供便利,取得纳税人的理解、支持和配合。
一是利用办税服务厅公示牌将车购税的申报、退税流程制作了展板,以图文并茂的形式告知纳税人,将有关车购税的有关政策汇集在一个文件夹,摆放在服务厅供纳税人查阅,并设立了导税岗实行首问负责制接待纳税人咨询,为纳税人办税提高“一条龙”服务。
二是把及时采集企业新增车辆价格信息作为一项服务纳税人的具体措施,及时采集上报,以便总局及时核定新增车辆的计税价格,及时方便纳税人缴纳车购税。05年以来,该局共采集上报临清迅力特种汽车有限公司、临清飞翔专用汽车制造有限公司320多种新增车辆的价格信息,总局及时确定了其计税价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