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临清市国税局把开源节流作为加强机关财务管理、推进节约型国税机关建设的重要举措之一,不断转变思想观念,健全财务制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较好地发挥了财务工作的服务、保障作用,为各项税收工作的深入开展提供了坚实保障。
一、立足长效,更新观念,夯实增收减支工作基础
一是树立“优化使用”的观念。该局通过各类会议,多次强调“优化使用”理念对国税机关建设的重要性,要求税务干部将有限的财力物力用在最需要的地方。日常管理中,在保证正常工作的前提下实行了“三定三不”,即:定通讯费用、定接待费用、定差旅费标准;不必要的会议坚决不开,不必要的接待坚决不接,不必要的出车坚决不出,在干部中树立起了“合理使用,共求发展”的观念,营造了节约光荣、浪费可耻的良好氛围。
二是树立“巨细兼顾”的观念。抓节约不仅要求合理优化资源配置,还应精打细算,应省则省,通过对节约的潜力挖掘,积沙成塔,集腋成裘。近年来,该局在节约固定资产等大额开支的同时,注重笔墨纸张等琐碎物品的使用,逐步在全系统中树立起了“巨细兼顾”的理念。制定了《复印审批制度》,复印数量大于100页的须由科室长及办公室共同签批;打印文件一律使用双面打印;办公用品采购一律使用比价采购;办公楼一律开通内部电话虚拟网,使用内线,每月可节余2000元以上。
三是树立“财务公开”的观念。该局以政务公开为基础,制定了《财务费用公开制度》,每月对水电费、科室电话费、办公耗材、车辆油耗、招待费等日常开支项目进行张贴公开。同时通过设置意见箱,接受干部职工的监督制约。通过财务公开,使干部职工既能看到节约活动的成果,又能发现管理中的不足。
二、努力开源,多面增收,为机关建设提供充足保障
一是建立科学预算制度。该局高度重视预算编制和执行工作,年度预算须经局长办公会集体研究决定,坚持《增加调整预算集体审批制度》,增加财务管理的透明度。编制预算时,把一切经费收支都纳入预算安排,对财力、物力进行综合运筹,既充分考虑各方面的需要,又突出重点,努力把有限的资金用在最需要的地方。
二是建立信息上报制度。地方政府资金支持,是国税部门除财政预算拨款外的最大经费来源。该局每月末以纸质和电子版文件的形式向临清市政府报送《国税工作简报》,重点反映国税税收任务进展情况,汇报该局在征管改革、纳税服务、党风廉政、队伍建设、国税文化建设等方面先进经验,使当地政府及时了解国税工作动态,肯定国税工作成绩。
三是建立汇报回访制度。建立了工作汇报制度,“一把手”每季度向临清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汇报国税工作开展情况;各分局定期向地方乡、镇、办事处主要领导人汇报国税工作,使各级党委、政府充分理解国税局的工作成绩与实际困难,取得他们的政策与资金支持。实行了定期回访制度,“一把手”每半年对各乡、镇、办事处进行回访,听取地方政府对分局的意见及建议,积极协调各分局与地方政府的关系,争取兑现税收收入超收奖励。自2002年以来,每年争取资金均在100万元以上,有效缓解了系统经费紧张带来的一系列问题。
三、建章立制,统揽优化,努力建设节约型国税机关
一是确立了经费支出制度体系。为规范各项费用支出,该局将各项制度与岗位工作结合起来,通过对照岗位性质,努力挖掘节约经费的内在潜力,使广大干部职工充分发挥“减支”的能动性和创造性。近年来,该局先后制定了《水电暖管理制度》,加强了冬季用煤,夏季用水的控制管理;修订了《机关车辆管理办法》,实行车辆定点维修、燃油按车登记、签字、车辆一车一档的管理制度,通过签批车辆外出“派车单”和每月核算百公里用油的办法严格控制公车使用;完善了《办公用品管理制度》、《机关差旅费管理规定》等规章制度;2007年搬入新办公楼后,又制定了《中央空调使用管理制度》,由办公室专人管理,定时开关,夏季严格将输出温度控制在26度以上;制定了《电梯使用制度》,规定电梯在三层以下不予停靠,没有重大接待事项时只使用一部电梯等等。各项制度的实施规范了系统活动经费的使用,每年节约活动经费15%以上。
二是确立了节支激励制度体系。实施了厉行节约日常统计通报制度,按月将经费节支统计情况纳入岗位目标管理考核;年终实行统算制度,将年度节支情况与责任人业绩考核奖惩挂钩。另外,该局还举行了“节支模范科室”、“优秀节支模范个人”、“最佳节支司机”评比活动,有效增进了全系统主动节支的意识。
三是确立了物品比价采购制度体系。近年来,随着该局基建水平不断提高,办公用品采购逐年增多,经费支出渐增。为规范采购程序,降低采购成本,该局制定实施了《物品比价采购审批制度》,实行“阳光”采购。购买前实行《计划采购制度》,根据实际需要,各单位上报采购计划,局党组进行研究讨论,在至少半数以上成员表态同意的情况下,制定采购计划;购买过程实施《物品购物申报制度》,购买负责人主动申报购买物品数量、价格,并在购物发票上签字;购买金额上采取《权限审批责任制》,100元以下由科室长签字审批;100-500元的物品由科室长和分管副局长、分局局长签字才予以审批;500元以上费用支出须经科室长、分管领导、局长依次签批同意。2006年以来,通过物品比价采购,共节约经费5万余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