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期顺延的提示

  尊敬的纳税人:

  根据我国法定节假日休假条例,我局将于4月4日(清明节)起放假三天(4.4-4.6),4月份的征期顺延至4月15日。请广大纳税人谅解,并根据调整后的申报期限按时进行申报。

   高唐县国税局

   二00八年四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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