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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清市国税局关于建立纪检监察联络点工作的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 2009-06-18 09:26:22字体:【

  

各分局、稽查局、机关各科室:

  为切实加强国税纪检监察工作,畅通纳税人诉求渠道,深化“两权”监督,和谐征纳关系,优化发展环境,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市局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建立纪检监察联络点,并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纪检监察联络点工作的指导思想是: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建设和谐国税这一主题,坚持预防为主,关口前移,充分发挥纪检监察联络点的监督作用和桥梁纽带作用,增强国税机关和国税干部依法行政、廉洁从政的自觉性,促进纳税人依法诚信纳税,实现税企互通互动,共同构建和谐的征纳关系,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遵循原则

  开展纪检监察联络点工作,须遵循以下四个原则:

  (一)关口前移、预防为主的原则。建立纪检监察联络点,着眼于事前防范,通过拓宽和畅通纳税人诉求渠道,及时化解征纳矛盾,及时疏导解决苗头性、倾向性问题。

  (二)实事求是、正面引导的原则。建立纪检监察联络点,必须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客观地反映税收执法服务工作情况,不掩盖矛盾和问题,并有针对性地制定整改措施,引导纳税遵从,促进国税部门依法行政。

  (三)统筹安排、稳步实施的原则。建立纪检监察联络点,要统筹考虑各种问题,统筹协调各种关系,统筹安排各种活动,积极稳妥地开展联络点工作。

  (四)务求实效、促进和谐的原则。建立纪检监察联络点,必须坚持从实际出发,切实解决纳税人关心的各种问题,不断规范执法行为,优化纳税服务,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办事效率,促进各项工作和谐开展。

  三、工作内容

  (一) 确定纪检监察联络点

  市局研究,拟在全市乡镇办事处建立 24处纪检监察联络点。在纳税人自愿的前提下,选择纳税信誉比较好、经营规模比较大、对地方经济发展贡献较大、具有一定社会威望、积极配合纪检监察工作的纳税人,按照纳税人推荐与国税部门考察相结合的办法,确定纪检监察联络点。

  一是推举纳税人。分局组织召开部分纳税人会议,初步确定本辖区内联络点。  

  二是国税部门考察。市局组织人员对推荐的联络点进行综合考察,确定纪检监察联络点。

  三是颁发聘书。市局向联络点(联络员)颁发聘书,纪检监察联络点每两年聘任一次。

  四是对外公布。市局通过县电视台等媒体,以及公告栏等公布纪检监察联络点名单。

  (二) 明确纪检监察联络点职责

  一是对国税机关和税务人员的执法执纪、管理服务、工作作风等进行日常监督,收集、整理纳税人意见建议,及时向国税纪检监察部门反馈;

  二是检举国税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违法违纪行为;

  三是参与国税部门对联络区纳税人的走访工作;

  四是参加国税纪检监察工作座谈会等会议;

  五是向国税部门提出加强纪检监察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六是负责本辖区纳税人会议的通知、联络工作。

  (三)开展纪检监察联络工作

  一是收集、整理、反馈纳税人意见、建议。各联络点要将纳税人日常提出的意见、建议做好记录,对收集的意见和建议,联络点每季整理汇总一次,并反馈国税纪检监察部门。对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可随时向国税纪检监察部门反馈。

  二是召开联络工作座谈会。市局每半年召开一次联络工作座谈会,向各联络点联络员和联络区纳税人了解税务机关、税务人员的执法、服务、作风、廉政等情况,征求他们的意见和建议。

  三是开展日常问卷调查。市局不定期向联络点联络员或其他纳税人发放国税机关执法廉政问卷调查,对税务机关和税务人员进行评价。

  四是及时处理发现的问题。市局对各联络点反映的问题,能当场解决的,当场解决;不能当场解决的,经过汇总、分析后,逐项分解到各职能部门,限期落实解决;属于违规违纪的,由纪检监察部门调查处理;涉嫌违法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机关严肃处理。处理结果通过座谈会、联络点公开栏等方式,及时反馈纳税人。

  (四)建立健全配套制度、相关设施

  为确保纪检监察联络点工作顺利、有效开展,市局结合实际制定了《纪检监察联络点工作制度》、《纪检监察联络点会议制度》等配套制度办法,建立纪检监察联络办公室,由市局统一制作纪检监察联络点牌匾、图板和工作记录簿,在各联络点统一悬挂、摆放。

  四、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建立纪检监察联络点制度是及时解决问题、化解矛盾的有效载体,是加强税企沟通、密切征纳关系的纽带桥梁,是提升国税部门执法服务水平、树立国税良好社会形象的重要举措,各单位要从思想上高度重视,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切实把纪检监察联络点工作作为一项重点工作来抓。通过纪检监察联络点扎实有效的开展工作,倾听纳税人的心声,及时发现工作中的矛盾问题,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解决,为纳税人解决实际困难,营造和谐的税收环境。

  (二)加强领导,明确责任。为加强对纪检监察联络点工作的组织领导,市局专门成立由一把手任组长,分管局长任副组长,监察室、机关业务科室和各分局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监察室,及时发现、指导、解决实施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对纳税人反映的问题,明确相关单位及当事人的责任,确保问题矛盾得到及时解决。

  (三)深入宣传,营造声势。召开全体国税干部职工大会,使大家认识到建立联络点的重要性;利用电视台、临清周讯公布联络点的联络方式,并就开展这项活动的内容、意义、方法等向社会各界予以公告,让纳税人明确实行纪检监察联络点是加强对税务人员的监督制约、维护纳税人合法权益的有力举措;赢得纳税人的信任和支持。

  (四)注重结合,力求实效。 一是坚持与行风评议相结合。以纪检监察联络点为载体,各单位要及时向纳税人了解国税人员的执法、服务、廉洁自律等情况,巩固和树立良好的国税部门形象。二是坚持与办税公开相结合。进一步深化政务公开 ,扩大社会监督面,以联络点为依托,定期公布纳税人的缴税数额、停歇业情况、税务违章处理等内容,以便纳税人之间相互监督,从而有效解决关系税、人情税和税负不公的问题;解决假停歇业户的问题,使假停歇业、假注销户都能得到及时的举报。三是坚持与执法廉政回访工作相结合。进一步拓展监督的内容,丰富监督的形式,形成更加广泛严密的监督网络,打造内部与外部监督相结合的监督机制。

  二○○九年六月十二日

发布:苗金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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